排烟风机动力电
排烟风机动力电系统是消防排烟系统中的核心部分,确保在火灾时有效排出烟雾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电源要求
- 双电源供电:必须满足消防设备供电等级要求(通常为一级或二级负荷),主电源+备用电源(如柴油发电机或独立回路)。
- 末端切换:在风机控制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(ATS),确保电源故障时无缝切换。
- 配电线路:采用耐火电缆(如NH-YJV)或矿物绝缘电缆(如BTTZ),穿金属管或封闭桥架敷设。

2. 电气控制
- 控制箱功能:
- 手动/自动启停(联动消防报警系统)。
- 过载、短路、缺相保护(保护不可跳过,但需允许火灾时强制运行)。
- 运行状态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- 联动信号: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干接点信号或总线信号启动。

3. 电缆选型与敷设
- 电缆规格:按风机额定电流(考虑启动电流)选择,预留20%余量。
- 示例:30kW风机(额定电流约56A)可选3×25mm²+1×16mm²铜芯电缆。
- 敷设方式:明敷时需刷防火涂料,暗敷时保护层厚度≥30mm。

4. 保护与接地
- 断路器设定:整定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.2-1.5倍,避免误跳闸。
- 接地系统:TN-S或TT系统,接地电阻≤4Ω。

5. 调试与验收
- 试运行:空载运行2小时,检查电流、振动、温升。
- 联动测试:模拟火灾信号,验证自动启动及反馈功能。

常见问题
- Q:可否与普通风机共用配电箱?
A:严禁混用,需独立消防配电系统。 - Q:软启动器/变频器的应用?
A:允许,但火灾时必须强制全压运行(旁路功能)。

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)
- 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(GB55036)
- 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(GB51348)
建议由专业电气工程师设计,确保符合当地消防部门要求。